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在街(镇)派驻消防监督民警做好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意见
(海政发〔2012〕19号)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首都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依据首都综治委《关于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在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中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结合海淀区消防工作实际,现就在街(镇)由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驻消防监督民警,实现警力下沉、融入网络、壮大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目标,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做好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在街(镇)派驻消防监督民警做好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首都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提出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的具体体现,是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根源性问题、营造“全民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措施。有效整合现有各方力量,积极推动社区层面、基础单元消防网格的全覆盖,加快建立网格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对提升全区火灾防控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首都综治委构建网格化社会面防控体系工作和首都消防实际,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提高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为重点,全面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通过在街(镇)派驻消防监督民警做好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形成“网格化防控,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参与”的社会面火灾防控机制。实现对网格内社会单位、社区(村)、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火灾隐患、消防组织等情况信息进行实时掌控,真正做到网格消防安全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提升社会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实现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