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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建立由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民政、文化、卫生等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电部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安监部门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建设流动宣传站、消防教育馆,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安装楼宇电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15、建立消防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对涉及消防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牢牢把握社会消防宣传的主动权。
  16、开展消防职业教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培训市场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制化”的职业资格运行机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2011年应达50%以上,2012年应达100%。加强对消防行业一般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17、探索建立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广告视频、公交车体站牌、城市和楼宇电视、电子屏、网站博客等媒介,高频次、高密度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借助传媒机构、广告公司、动漫公司、社会艺术团体不断制作推出高质量的消防宣传品,使消防宣传更具时代特色,更具文化品位,更具人文关怀精神。
  18、深化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将“三提示”延伸到社区、农村以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鼓励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紧密结合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通过“三提示”宣传,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志愿者进村入户讲消防”活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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