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力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培育消防技术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发展消防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依托其专业化、职业化功能,在消防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消防公益宣传等领域辅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提高消防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探索建立保险理赔、社会救助与民政救济相结合的火灾伤亡人员救助机制。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9、加快城市消防队站建设。“十二五”时期,全市新、改、扩建普通消防站4个(含水上消防训练基地1个)。其中,2011年启动鄂城消防站、红莲湖消防站暨消防水上训练基地建设,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2012年启动鄂州开发区消防站、花湖消防站建设,2014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10、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加强防护类、侦检类、救生类、破拆类、堵漏类、照明类、通信类等装备建设,每年增长率不低于20%;全市消防站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载液高喷车,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普通消防站配备1台以上重型泡沫水罐车,所有消防站各配备1台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灭火消防车。
11、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新城建设、老城改造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将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与城市(镇)建设同步到位。
1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按照“一主三新十特百新社区”的城乡发展布局,到2015年,实现主城区和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梧桐湖)生态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均建有公安消防队;长港、汀祖、燕矶、段店等10个特色中心镇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建立不少于10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池湖、恒大、峒山等106个农村新社区和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每年招收50名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弥补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大力发展保安消防队,将消防技能纳入保安培训内容。大型住宅小区设立消防车库和执勤营房,建立消防执勤点,前移火灾防控关口。
13、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鄂州”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城乡消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卫星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2年前,为消防监督员、指战员配齐移动终端设备,为消防执法和灾害现场提供科学的辅助决策支持。2013年前,完成市级固定通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和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2014年前,指挥科学、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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