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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 做好旅游标准实施过程中的评价工作。加强旅游标准实施的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效果评价模式,开展标准化服务评比工作。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促进标准实施、服务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增长。加强旅游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定期对相关单位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实施奖惩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标准化创建,负责全市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有关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工作。

  市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做好移动互联网旅游服务工程建设工作,提升洛阳旅游业的信息化程度。

  市宗教局:负责全市被列入旅游景区(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市旅游局做好全市旅游景区导向标识设置的创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预算和保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建设提升及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旅游客运、水上旅游、各个口岸等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乡村旅游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购物商场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文化娱乐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体育旅游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为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有关数据。

  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咨询中心等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全市文物景点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公园、街区绿化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批准发布旅游地方标准,监督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对涉及旅游的商业广告内容进行规范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星级餐馆、社会旅馆、快捷酒店、购物商场的标准化推进工作。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负责本旅游景区内游客中心、服务指南、景区讲解员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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