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监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
(冀建质〔2012〕24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自2011年8月开始了监理市场整顿工作,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项目监理行为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规范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夯实资质标准条件、提升监理企业能力、严格监理工作质量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理市场整顿,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监理市场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监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
2、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监理规范。主要包括: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3、工作目标:
——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撤销、整顿一批监理企业,保证监理企业资质真正达到标准要求;
——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建立招投标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标准。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标准,明确项目监理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工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切实发挥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作用。
——严格监理人员从业标准。完善监理人员培训上岗从业条件,保证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建立监理信息监管系统。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市场行为和工程项目监理信息统一纳入系统进行实时监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专项整顿安排部署。2012年4月中旬— 4月底,制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监管的通知》。对监理企业的资质监管提出更加明确严格的要求,对深入规范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强化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化,建立监理监管信息系统作出明确安排部署。对所有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业资格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全员宣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