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完善评标措施和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招标投标管理网络系统,实施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制度,并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各行业投标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规范招标投标主要环节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一)继续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资质、违规用地、囤地、违规开发预售、捂盘惜售、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租赁与物业服务行业行为。认真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不透明、乱收费、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等行为。

  (三)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重点检查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贷款和骗提骗贷行为。严格执行缴存政策,清理和纠正不建不交、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加快完善有关州地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依托网络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五、做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型城乡建设、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关于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投资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上惠民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违法当事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加大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