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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重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三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强化“两场”联动执法检查。重点对施工合同备案人员与施工现场主要人员是否一致,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是否按照《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配备人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不按规定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或与合同备案人员不符,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更换、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以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为重点,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质量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业绩年度考核,加大对挂靠、出卖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四)严格建筑原材料的质量监管。开展建筑原材料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管,重点对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原材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在建工程中存在使用未经检测或经检测质量不合格建筑材料的问题应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好材料进场关,确保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

  三、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

  (一)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考核办法》,对其资格条件、市场行为、执业质量状况等进行考核;加大招投标市场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发违规行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行为。

  (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家评标后评估制度,督促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并认真做好各专业评标专家的征聘和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切实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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