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理工大学“新能源汽车北京实验室”的通知
(京教函〔2012〕286号)
北京理工大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建设北京实验室的意见》(京教研〔2011〕4号),由你校牵头联合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汽车集团等单位组织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经论证答辩、专家评议及现场考评,决定批准为北京实验室。
请按照京教研〔2011〕4号文件要求和《新能源汽车北京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目标,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探索协同创新新模式,并悬挂“新能源汽车北京实验室”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