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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十)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禁止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省食安办负责组织开发食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软件并提供运行平台,协调省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实现全省联网录入和查询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禁止从业人员信息,通过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坚决将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直接责任人逐出食品市场。同时,要加强对省内诚实守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名优品牌的宣传,树立陕西食品的安全信誉和良好形象。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省质监局负责制订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省工商局负责制订陕西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订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各级质监、工商部门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二十二)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省级各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制订政策措施,加强食品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逐步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和追溯体系。省农业厅负责加快建设一批安全食品生产基地,严把食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关。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各级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监督企业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十三)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省食安办组织制订《陕西省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和《全省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信用体系的规范化管理。协调实施《加强全省食品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促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推动省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安办加快推进食品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省质监局和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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