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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六)加快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安办配合,制订全省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发展规划。按照规划,由省食安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配合,加快省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和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省卫生厅、省农业厅分别负责组织实施省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计划。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负责在本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和交流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优化整合资源,加快建立符合标准、统一的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和县级快速检测中心。省食安办、省财政厅负责制订和实施资源整合工作考核办法,提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意见,支持和推动各市资源整合工作。各级质监部门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各级政府要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省卫生厅要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各级食安办要加强协调促进,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各级检验检测机构主管部门要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十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食安办负责组织修订《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实施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开展《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各级食安办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八)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省科技厅牵头,省级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配合,支持省内有关单位积极申请和承担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的重点研发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支持企业申报2012年食品工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进一步改善企业生产管理硬件条件。省工商局负责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省农业厅、省商务厅负责推进肉菜、酒类电子追溯系统试点建设。

  五、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十九)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相关制度,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省食安办组织制订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工商局负责制订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省质监局配合工商局制订奶制品企业的准入退出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从严对集中供餐单位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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