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订并推行全民参与社区行动计划,培育和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社区公益发展基金,鼓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整合城乡服务资源,组织城乡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互助服务新机制。建立全省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鼓励和引导居民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和公益性服务活动。
四、重点工程
(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综合考虑服务人群的规模效益,逐步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四级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网络。
1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活动用房,一般社区要建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所。加强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五级服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基本建立起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群众、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改造等方式改善服务条件。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进行合理整合,统筹建设。
(3)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除争取国家基建投资支持外,主要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投入,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参与建设。
2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按照每个村委会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用房以及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广场,建成一批集“管理、教育、服务、活动”为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和文体娱乐服务。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改造等方式改善服务条件。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进行合理整合,统筹建设。
(3)建设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参与建设。
(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建立社区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报酬标准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