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村(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村(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百姓、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局面。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事业。
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既要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性特点,又要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实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力争完成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覆盖率达到80%;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完成70%的乡镇社区建设任务;基本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形成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互联互通信息连接网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群众,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1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全省各市建成市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所有区县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基本实现社区信息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标准化。
2社区服务内容不断充实。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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