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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但总体来看,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失衡的问题尤为突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亟待加强。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亟待丰富。随着我省城镇化和老龄化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群体日益增多。目前,全省城镇人口1707万人,占45.7%,乡村人口2028万人,占54.3%。有大量的低保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他们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最迫切、依赖程度最高。同时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社区服务内容日益扩大。城乡社区除承担大量的治安、卫生、计生、就业、社会救助、优抚、养老文体等传统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外,还要承担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社区养老、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商业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政服务等新任务。二是社区服务设施严重短缺。在城市,仍有195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达不到300平方米, 7个县(市、区)、58个街道未建社区服务中心。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33个,覆盖率仅为15%,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三是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偏低、缺乏上升空间,难以吸引众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目前,社区居(村)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大专以下仍占绝大多数,现有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培训,对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够,手段和方法不多,群众认可度不高,结构亟待优化,素质亟待提高。四是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社区服务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分散投入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整合不够,难以形成整体合力。社区服务工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资金缺口较大。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社会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村(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村(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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