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林业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努力减轻森林火灾损失,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2‰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
加大各类自然灾害地面监测台网密度,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提升各级灾害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历史数据库,编制多灾易灾县(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开发灾害数据库管理软件,开展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水库、滑坡体等危险区域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鼓励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协同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坚持城乡区域发展规划、生态环境改善规划与防灾减灾规划相结合,提高城乡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房的抗震设防水平。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大中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示范,探索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应急队伍。加强专业救援队能力培训,形成专业齐全、人员稳定、协调统一的自然灾害救助力量。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以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讯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健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