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区域,统筹城乡,从全局高度规划防灾减灾工作,突出关中-天水经济区和陕南地质灾害重点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推进全省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协同统一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推进各部门、各环节灾害管理工作的协同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盘考虑,多措并举,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三)规划目标。
--建立民政综合减灾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救灾物资储备可同时保障35万受灾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创建60个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万人左右。
--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4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准确率,加强气象突发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增强防御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气候变化领域的观测与研究,提升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
--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整治和对地质灾害隐患地段的居民搬迁避让力度,实施陕南3市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移民搬迁工程。
--到2015年,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初步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调用和协调机制,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到灾区开展救援。
--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保安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全省主要江河达到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标准,城市和人口密集集镇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加大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力度,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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