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市场开发成熟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首都实际需要的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支持体系。加强体育赞助商权益保护机制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赛事和活动,研究制定不同的赞助商权益保护措施,特别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确保赞助商权益落实。结合赛事和活动主题,深入挖掘赛事产品,创新产品供给形式,拓展体育市场开发深度与广度。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逐步培育一批长期、稳定、积极赞助体育赛事和活动的企业,形成共同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四)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
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体育经纪、体育金融、体育法律、体育培训、体育咨询等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建立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服务规范、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的申办、举办和商业化运作。鼓励体育中介服务组织以利益机制为纽带,整合体育产品、服务和资源,推动体育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交流,协助体育产业经营主体开拓外部市场,开展跨区域合作。加大对体育中介服务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及其开展的体育中介服务,政府以项目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探索“产学研教”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关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类专业,加强与体育企业的合作,重点培养体育研发设计、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人才,大力培养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推动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平台的建立,完善人才评估体系,研究制定体育人才资格准入标准、职业操作规范和技能鉴定制度。实行体育经纪人资格制度,加快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强体育经纪人规范化培训,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体育经纪人,支持成立北京市体育经纪人协会。积极引进高层次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注重海外体育经营、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增加反映体育消费水平和体育产业投资水平的指标,力求更科学、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全面跟踪掌握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综合体现体育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力和国际化程度的贡献。完善各相关部门与区县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体育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项目效果评估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提高项目运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研究建立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评级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赛事等级标准及相应的办赛费用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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