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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二)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支持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完善体系、创新机制、提升水平,强化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将体育产业发展作为完善首都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快改革、激发活力、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提升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加快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一批体育公共服务精品项目,进一步拉动居民体育消费,着力构建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大力发展独具特色的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既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加强群众体育发展整体规划,切实发挥区县积极性,大力扶持群众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群众体育示范项目,引导区县体育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力争在3至5年内形成每个区县至少有1至3个群众体育品牌、至少建有1个区级全民健身综合类体育中心,以推动当地竞技体育运动的开展及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大力推进群众体育发展机制创新,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和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增强群众体育发展活力。

  (四)促进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做强体育场馆服务业,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体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模式,力争在3至5年内重点打造奥林匹克中心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等2至3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5至8个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文化、科技、传媒、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丰富体育产业发展内涵,提升体育产业的文化含量、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首都体育产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构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培育产业主体,增强供给能力

  (一)构建多层次体育健身服务网络。

  制定实施体育健身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基础性体育公共配套设施,逐步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均衡布局。鼓励挖掘和充分利用好地下空间等存量资源,抓好居住区配套体育服务设施的接收和管理工作,重点发展基层社区健身设施,继续推动本市有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并深入研究利用郊野公园及城区内空置场地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以满足周边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均衡发展。优化体育健身设施结构,支持社区内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健身俱乐部发展,逐步形成综合体育中心、专项体育场馆、社区健身中心协调分布、相互补充的健身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引导知名体育健身企业深入社区开展连锁经营,鼓励体育企业与文化创意、旅游业经营企业联合开发户外健身休闲、极限运动、体育文化等综合性体育休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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