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推进泛在、智能、可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平台建设标准化,强化各类信息共享、智能监测和智能服务专项平台建设标准化。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
18、加强无线网络、电视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推进三网融合。
主责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19、加快推进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重点历史建筑、旧城整体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相关标准研究、创制,着力构建与文物保护和旧城改造相适应的标准体系。试点对文物保护单位服务水平开展评价。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民防局
20、在人防工程详细规划、地铁沿线及车站周边区域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相结合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强地下空间开发设计、施工、安全监控、风险评估、持续利用等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及应用,形成地下空间建设与利用标准体系。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防局
21、加快对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卫生防护、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城市运行领域的标准研制,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标准化的支持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标准化评价、管理、监控体系的建设技术规范,增强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
主责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22、研究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在食品冷链运输及销售、主食厨房安全操作、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食品供应链追溯、超市企业自检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按照标准体系要求,组织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效果评价。
主责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办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3、开展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等领域标准化探索,加强和完善科技创安建设配套规范和标准研究,完善首都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社会信息采集及管理标准,建立符合首都特色的基层应急标准体系。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1、通过标准手段,重点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衔接。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针对老龄化问题,加强城乡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提升。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3、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社会福利和保障等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
4、实施居民健康标准工程,构建市民健康标准体系,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主责单位: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5、加强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市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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