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以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生产安全为重点,按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与农产品供应,种苗、果树花卉产品,质量等级、设施标准以及蜂产业、沙产业标准制定与实施,尽快建立都市型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主责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质监局
13、优势主导农产品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编制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指南,实施农业标准化基地分级动态管理,创建优级标准化基地,实现标准化基地的持续建设与发展提升。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积极探索农产品分级、包装标识等标准实施。开展多功能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农业与服务业相融合,打造农业高端产业。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市质监局
(三)强化城市管理标准化,提升政府管理水平。
1、开展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工程,建设高效的能源利用标准体系,大幅提高本市节能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
2、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能效标准,加大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建设标准化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
3、加强与城市能源供应相关的设施设备、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方面标准化。大力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研制和实施。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
4、推进城市循环水综合利用标准建设,继续编制主要行业用水定额,制定特殊行业用水管理规范和雨水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强化水资源管理。实施严格的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用水器具、设施设备节水规范。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5、完善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积极发挥环保标准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中的引导、调控作用。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和电磁辐射等排放控制标准,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环境质量。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6、推动郊区生态修复、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建设,规范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7、进一步健全本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城市绿化建设中规划、养护和保养等基础性标准研制和实施,提高绿化美化技术水平。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8、加强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制定,按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项目,重点开展林业生态、森林碳汇、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有机果品、生物质能源、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林设计、施工、养护以及公园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可持续控制等方面标准的研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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