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一二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327号 )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今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我厅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毛方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莫金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副组长:李 军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3个检查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安全
1.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近期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筑结构和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
4.在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建筑市场
1.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招标投标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办理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三、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并检查今年5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所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地区和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