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要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利用多种形式或借助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或采取记者专访的形式,集中宣传本行业、本单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经验,加强评论引导,在全省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阶段(9月)。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道德教育和治理作出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摆上重要日程。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部门或机构,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厅文明办建立联络员和联系点制度。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明办明确1位同志为联络员,活动开展过程中,负责收集有关信息,每月22日前,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厅文明办。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随时报送。同时,厅文明办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新乡新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联系点,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络员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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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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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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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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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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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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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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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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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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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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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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