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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治理效果,查找工作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检站,市、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专项整治要突出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汛期、台风时期以及施工高峰期的施工特点,重点抓好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数量较多的地区及施工企业的隐患整治力度,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进度、状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此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曝光涉及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请各有关单位按如下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1、6月10日前,除横琴、香洲、斗门、金湾地区外,其他地区今年3月未上报基坑统计表的,且今年计划或在建有基坑工程项目的,请相关地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基坑情况全面摸查,按附件1填表并报市质检站汇总,由市质检站报市局质安科。横琴、香洲、斗门、金湾地区前期统计的基坑情况若有变动,请更新并报市质检站。联系人:吴清,电话:13318976818,邮箱:WQZH605@QQ.com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内起重机械情况进行全面摸查,按附件2填表并报市安监站汇总,由市安监站报市局质安科。联系人:王萍,电话:2135800,邮箱:527630289@qq.com

  2、6月15日前,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对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作业存在隐患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工程所在地质检、安监机构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地质检和安监机构汇总后6月20日前以简报形式报市质检站(深基坑)、市安监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联系人同上。

  3、7月20日前,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检站、市安监站要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徐志明,电话:2131607,邮箱:631392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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