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企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尝试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培育扶植建筑施工的安全文化企业,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底前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市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任组长,由市局质安科、市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质安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施工安全副局长(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和施工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省进市和本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也要成立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在建工程项目部,传达到各班组。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和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管理。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内每个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对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特别是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
在此期间,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组织对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在各区检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督查。同时,要在台风、汛期、雷雨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时段,督促各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关注气象预报和有关预警信息,切实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中暑等各项措施;针对节假日期间的施工特点,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