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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促进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切实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促进施工现场有效加强对洞口、临边安全防护的检查,结合“三打两建”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开展专项检查

  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重点检查: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数量较多的地区;二是事故多发地区;三是管理薄弱、被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四是外省进市或本市跨地区承接工程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初步审核关。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和延期申请材料原件核对、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动态监管,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报请省住建厅依法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积极参与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严惩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切实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加大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取证,并报我局提请省住建厅作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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