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规划布局合理,有相对完备、符合饲养品种工艺流程的基础设施。养殖池塘应配有比较充足的补水水源、引水设施以及合理通畅的进排水渠道(海水池塘应配有沉淀池)。具备相应的饵料加工机械、投饲机、增氧机、清淤机、以及水质检测设备等渔业机械。配备一定的技术人员,采用先进养殖和无线传感技术,科学投喂,机械化养鱼综合水平达到80%以上。
(五)畜禽养殖机械化生产园区
1.规模:年存栏生猪5000头、奶牛250头、蛋禽3万羽、肉禽年出栏20万羽以上。
2.要求:应具备自动喂料系统、管道饮水系统、粪便处理装置以及环境控制设备等。实现畜禽养殖的孵化、喂料、控温、饮水、挤奶等主要环节机械化,逐步实现农畜(禽)产品分级、包装等产后处理机械化。
(六)茶叶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
1.规模:核心示范面积600亩,辐射面积1000亩。
2.要求:示范区集中连片,应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产后加工场地,并配有茶叶清洁化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采摘机械以及茶园小气候干预设备(除霜机)等机械或装备,有茶叶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茶园耕整地机械化技术70%、植保机械化技术80%、机械修剪80%、机械采摘70%、优质茶加工80%。
(七)设施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
1.规模:核心区连栋温室50亩、单体钢架大棚200亩以上。
2.要求:示范区集中连片;连栋温室配备全自动喷滴灌设施、大棚温湿自动控制设施、传感与自动控制等设备。温室内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配有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耕整地、开沟、作畦、植保、灌溉等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70%以上。
(八)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
1.规模:核心示范面积300亩。
2.要求:示范区集中连片,应有停放各类作业机具的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名特优水果生产耕整地、植保基本实现机械化,其中机械化耕整地技术80%以上,机械化植保90%以上。名特优水果生产重点推广产后水果分级、打蜡、包装机械化技术,产后水果分级、打蜡、包装机械化技术50%。
(九)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
1.规模:年产菌包500万包以上。
2.条件:拥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菌菇生产基地及接种机械、杀菌、消毒设备、粉碎机、搅拌机、菌包生产流水线等。
3.技术指标:在示范区内实施食用菌生产机械化技术,包括:培养料配制(含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机械化技术,菌种接种机械化技术,控温、控湿机械化技术,产后处理(含烘干、速冻保鲜、加工)机械化技术等,技术到位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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