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定点药店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人社函[2011]794号)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
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点零售药店自查
各定点零售药店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遵守服务协议的情况。
由各定点药店自行从市人社局网上下载自查表格(网址http://hrss.shantou.gov.cn/index.asp)。按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表格,并加该盖印章。在1月5日前报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金新路13号)。逾期报送的按《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市人社局医保科邮箱:stldybk@126.com )
二、现场考核抽查
就各定点药店自查情况进行核对后,抽查部分定点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三、汇总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日常检查、现场考核情况,综合确定药店年度考核成绩。
联系人:沙小滨 电话:8864504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定点零售药店登记项目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项目
| 内容
| 定点时登记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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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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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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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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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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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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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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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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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定点药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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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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