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回顾总结,形成报告。各市对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材料及相关报表于10月30日前报省局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为接受国家工商总局10月份检查,请各市工商局于9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简介。
3、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在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基础上,各市要针对格式合同监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用专项行动开展中做法、措施、成果,建立格式合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于10月30日前,向省局提出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格式合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省局工作要求上来。201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全面实施,整治格式合同打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批含有不公平格式合同纠正和规范,一批违法行为受到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社会反映良好。但是还必须看到现实交易活动中,特别是在消费领域,经营者依靠自身的优势地位,或利用信息不对称,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容易引发群体性的消费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是工商机关维护合同公平、化解消费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工商机关服务民生、维护公平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要着力克服无所谓、没法整、差不多等不在乎、畏难情绪和居功自傲的倾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把专项行动与办查办案件结合起来。查处合同案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合同违法案件日益增多,欺骗手段更加多样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注意与查办合同案件相结合,引深“打合同欺诈保交易安全”制法行动,在格式合同备案中发现案件线索,在查处案件中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合同监管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要把专项行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关注民生,服务大众,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整顿市场秩序,创优发展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专项行动治的重要性。既要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更要在规范企业合同行为、树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典型上下功夫,通过专项行动有目的的认定一批合同重信用企业,以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