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整治的对象: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
  整治的突出问题:
  (一)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主要包括: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三)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经营者利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不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损害消费者及他人合法权益。
  四、步骤方法
  专项行动从3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启动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领会精神,明确思路。重点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甘霖副局长2月24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分割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行动步骤统一到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上来。
  2、座谈讨论,形成共识。省局于3月5日前召开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同科长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2011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今年专项行动的措施,以增强专项行动方案的可行性。
  3、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在学习讲话、文件和专题讨论的基础上,省局对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印发全系统执行。各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专项行动方案,采取以案代训、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动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4、新闻发布,全面启动。以3.15消费者维权日为契机,省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专项执法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行动方案、宣传相关知识。各市、县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以新闻发布、专题研讨、广场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促使广大消费者提高对合同格式条款的关注度,督促经营者及时对其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自查自纠,为全面开展执行行动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