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和打假保农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2〕6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加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管,打击假劣农机坑农害农行为,推动农机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3号)和《
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2]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和打假保农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以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机维修网点为对象,以购置补贴农机具为重点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力争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民群众对农机具质量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质量监管、农机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农机打假保农行动、“3?15”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农机送法下乡和现场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接受农民的投诉和咨询,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农机质量保障和调查。一是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分析和总结。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要充分利用农机质量投诉网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完善举报制度;要建立与生产、销售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联络渠道,提高质量纠纷处理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建立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好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三是开展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选择重点企业、政府补助购置农机具,采用到企业、销售市场检查、用户访谈等形式对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兑现情况、售后服务和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等开展督导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