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数字规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建规〔2012〕151号)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
现将《2012年全省数字规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全省数字规划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深化数字规划“一张图”应用,促进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手段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人性化、标准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标准体系,保障数字规划稳步推进。一是工作机制。制定河北省数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卫星影像、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城乡规划成果实现同步备案、同步入库,电子资料全部纳入数字规划工作机构归档和使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完善相应工作制度。二是技术标准。制定《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数据技术要求》、《城乡规划三维信息系统技术导引》、《城乡规划各类建筑用地附属建筑物属性数据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城乡规划数据采集、更新、共享、服务及应用系统建设、运行、维护。
(二)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建立城市空间信息资源库。一是现状数据。按照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开展学校、加油站、停车场、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公共厕所、公园绿地、体育设施、文物古迹等建筑用地附属建筑物属性调查和数据建库,进行统计分析评价,辅助城乡规划编制。进行地下管线普查,充实地下空间信息资源。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其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历史建筑保护数字化档案信息库,为抢救保护提供技术手段。二是规划数据。完成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资料及省域遥感影像图建库。三是审批数据。完成2006年以来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资料数字化,建设工程项目空间数据整理入库,实现历年规划审批档案综合查询。
(三)突出重点,改进模式,不断深化业务系统应用。一是城乡规划审批。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主线,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等管理环节实现关联审批、综合查询,建立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电子档案。二是三维辅助规划决策。建立风貌建筑、风貌街区和标志性景观三维模型,搭建数字规划三维信息系统,在城市规划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资源抢救保护等方面开展应用。推行建设工程项目三维模型电子报建,辅助城乡规划审批。三是城乡规划监管。应用卫星影像对重点区域和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四是试点示范。石家庄、廊坊抓紧研究确定智慧规划建设工作思路,建立涵盖城市现状、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历史四个时态的城市空间数据库,搭建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相关部门提供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