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公布2012年宁波市农机作业服务“五统一”指导价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2〕5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站)、农业(农林)局:
为做好我市2012年粮食生产工作,更好地实施市政府有关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政策,大力推进“五统一”社会化服务,经过市场调查和成本测算,并在广泛征求农业部门、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种粮农户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2年宁波市粮食生产“五统一”作业服务指导价,现将服务指导价公布如下:
一、规格化育秧:52元/亩·季(不含运费,为常规稻育秧价格,如代育杂交稻秧苗,可另加收种子差价)。
二、机械插秧:30元/亩·季。
三、机械耕作:75元/亩·季。
四、机械植保:早稻15元/亩·季,中晚稻45元/亩·季(不包括药剂费用)。
五、机械收割:机械收割65元/亩·季(其中:油菜收割:50元/亩)(该指导价为正常性气候条件下的收割价格,如遇灾害性天气,出现大面积严重倒伏,指导价另行制定)。
制定和出台“五统一”农机服务指导价是我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农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惠农政策。要加强领导,落实职能科室和人员,深入基层,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12年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意见规范操作;要强化督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服务指导价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