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度劳保费调剂补助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2]102号)
市直及金平、龙湖、濠江区属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
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调剂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上半年度劳保费调剂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如实填写《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表(2012年上半年度)》(简称附表),并按《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于6月30日前凭附表到市劳保费管理办(市住建局大楼1704室)办理劳保费调剂补助金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表(2012年上半年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表( 2012年上半年度)
编号:
| 法人代表 | | 资质等级 | | | 申 请 理 由 | |
| 企业性质 | | 成立时间 | |
| 地税纳税编码 | |
|
总 人,其中:固定工 人,合同工 人 | 离退休人数 | 人 |
总 万元。其中:外地 万元;本市 万元 |
总 万元。其中:外地 万元;本市 万元 |
已投保 人。其中:固定工 人;合同工 人;临时工 人 |
缴交额 万元,欠缴额 万元 | 历年累 积欠缴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
总额 万元 | | 年 | 月 | 日 | |
| 主管单位意见 | | 区 建 设 与 管 理 局 意 见 | |
| | (公章) | | | | (公章) | |
| 年 | 月 | 日 |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