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债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1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制定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债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债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
为促进自治州国债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国库服务“三农”能力,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国债下乡工作同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结合起来,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结合起来,同树立银行企业优质服务形象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送国债下乡,服务三农发展”活动,努力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自治州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
二、实施主体及对象
实施主体:自治州辖区内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债承销机构(以下简称“承销机构”)。
实施对象:自治州广大农牧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债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州国债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育清 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汤 毅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毅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成 员:霍 炜 中国工商银行博州分行副行长
刘 博 中国银行博州分行副行长
王 鉴 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纪委书记
张继桐 中国农业银行博州分行行长助理
许祥飞 中国农业银行博州兵团支行副行长
马啸云 邮储银行博州分行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