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包括部门预算和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在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无门户网站的二级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公开内容:
1.部门预算说明(附件3)。对本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基本情况(职能、内设机构等)、收入和支出总体情况以及预算支出主要内容三方面。
2.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件4)。反映本单位预算的收支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到“类”级。
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件5)。反映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构成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到“款”级,支出预算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划分。
4.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附件6)。自治州本级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当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主要包括:
(1)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一)2012年,原则上本级所有单位(除涉密部门外)都要开展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各预算单位要在6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3年起,原则上本级所有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应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在收到州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预算信息公开的其他要求
(一)财政总预算公开的内容是经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总预算;各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必须是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
(二)实行预算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州财政局负责统计汇总各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并将统计结果报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作为州人大常委会实施预算监督的一项内容。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在公开2012年部门预算前,要将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书面报送州财政局备案;自2013年起,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在收到州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30个工作日内,须将当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书面报送州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