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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续表二

有关情况说明

 [ 重点说明:1、项目区建新地块是否占用基本农田;2、是否动工建设;3、项目区资金落实情况;4、建新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面积、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整面积等 ]

县(市、区)

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省辖市

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省辖市

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 ]”内为填表说明。)

  附件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批材料目录
  (一)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呈报表;
  (二)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三)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
  (四)挂钩项目建新地块开发建设方案;
  (五)拆旧、建新地块土地类别和权属调查表及权属证明材料;
  (六)县级人民政府与拆迁农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协议书;
  (七)涉及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挂钩和调整的证明材料;涉及国有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同意挂钩的证明材料(未确定使用权的,由县级政府出具证明);
  (八)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的听证、公示材料;
  (九)图件材料:
  1. 拆旧、建新地块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彩色),
  2. 拆旧、建新地块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3. 拆旧、建新地块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书。
  以上报件均需提交纸质与电子文档。
  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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