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抓好“两群一带”规划的深化和落实,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三市编制完善覆盖全市域的城乡统筹规划,设区市完成中心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审批。加快新区规划建设,唐山、沧州、邯郸、衡水和保定五市分别编制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冀南新区、衡水滨湖新区和白沟新城总体规划。优化城市总体规划,处理好产城关系,将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规划,积极推广城市混合用地、城市综合体、慢行交通系统、绿道绿廊、市政管线共同沟等新的开发建设模式。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大力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完善大中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抓好城市“十小便民设施”规划落实,年内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重点解决停车难、便民市场布局不合理、公共绿地缺乏等突出问题。石家庄市要深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
(七)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体系,石家庄、唐山、邯郸3市修订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其他设区市修订本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制定《河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台《河北省城市规划“五线”管理规定》,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规划“五线”管理的相关技术规定,突出规划刚性。全面建立控详规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规范控详规修改程序。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重点加大对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物用途、挤占绿地和调整容积率等规划监管力度,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在2月底以前,将涉及本市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划监管等相关制度文件汇总后,一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推行标准化管理认证。在全省设区市规划局开展标准化管理认证,制发《关于在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推进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利用2年的时间推进11个设区市规划局机关行政工作的标准化管理认证。年内,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市作为标准化认证试点重点推进,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其他市积极推进。按照“管理程序化、程序标准化、标准电子化”的思路,将数字规划作为实现机关标准化的手段,把工作程序识别为信息化流程,利用网络技术设置固定程式,通过数字规划平台实现工作全过程可记录、可追溯。
(九)完善规划管理技术支撑。印发《2012年数字规划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健全省、市、县三级数字规划建设配套制度和标准。各市建立城市空间资源信息库和资源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基础地形数据、规划成果数据整理入库,组建涵盖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筑用地附属建筑物属性数据库,辅助城乡规划编制。全部县级市基本搭建起数字规划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