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全省开展“十佳风貌街区”评选活动。各市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风貌街区、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城市综合体)和滨水特色景观区建设。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廊坊、衡水5市高标准完成城市原点标志建设,打造城市新地标。组织开展全省优秀雕塑评选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雕塑营活动,每个设区市建成1个雕塑主题广场或公园,涌现一批高品质的环境艺术设施,提升城市景观环境质量。
(四)实施名城保护工程。3月中旬前,市、县制定本地区的2012-2015年名城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和建立保护档案,纳入省级数字规划平台。报请省政府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市、县政府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名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今年力争出台《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制定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和修缮技术导则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设施改造技术导则。7月底前,各市出台有关历史风貌保护的管理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本年度保护工程设计方案,4月底前完成审批。市、县要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6月底前完成审批。年内,完成濒危和重要历史建筑的抢修以及主要历史街巷两侧30米内历史建筑的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历史建筑)周边环境整治、主要历史街巷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任务过半。省、市加强正定古城保护工程的督导,正定县除完成以上工作要求外,要重点推进古城格局完善工程等古城保护项目,处理好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文化名城建设、城市发展的关系,以项目带动古城和新区整体推进。
(五)推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各市要按照“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宜学”的要求,结合河北省生态宜居城市指标体系指引,研究制定本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指标,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优化完善,并将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具体落实到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详规中、落实到具体规划管理过程中,体现规划的地域特色和“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城市发展方式转型。
正定新区、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涿州生态宜居示范基地要在3月中旬完成总体规划,3月底前报省政府;组织编制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绿色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专项规划,5月底前完成;更新完善近期重点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6月底前完成。选择适宜当地特点的生态技术,谋划一批生态示范项目,明确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标准以及时序安排等内容,建立生态示范项目库,3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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