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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规划技术手段持续改进。深化数字规划“一张图”应用,设区市全面建立涵盖城市现状、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历史的四个时态数据库,搭建起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城乡规划统计、分析系统,引入三维模拟辅助规划管理。应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重点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县级市全面建立数字规划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城市风貌特色规划。各市对已完成的城市设计、景观风貌规划和相关规划进行整合,开展城市风貌特色研究,系统分析城市自然环境、特色空间、地域文化、历史遗存等特色资源,梳理城市特色空间要素,准确把握风貌特色定位、建设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环京津特别是环首都的城镇,要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做足山水园林文章,打造风貌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镇。
  2月底前出台《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4月底前,各市编制完成《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规划期到2015年),建立城市特色空间总体框架,提出城市空间形态、特色功能区以及风貌街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标志性建筑、环境艺术设施等控制要求,构建各具特色的景观单元,实现城市空间管理“一张图”。《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5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培育风貌特色建设项目。各市依据《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梳理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重点项目,4月底以前建立本市城市风貌特色建设重点项目库,确定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时序安排。6月底以前,高标准完成所有入库项目的详细城市设计。
  各市规划主管部门要抓好入库项目规划预控,统筹安排项目用地,及时提出规划条件,要进行公开招标或委托一流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多方案比选,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其中,城市重要风貌街区、景观节点和主要标志性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审查论证,保证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
  (三)推进风貌特色项目实施。各市围绕城市风貌特色建设目标,分年度制定风貌特色建设项目推进计划,落实责任单位、资金计划和支持政策,真正使项目落地。要选派熟悉业务的专门人员,对风貌特色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由过去被动的规划实施向主动组织、引导规划实施转变,由单纯对规划方案审查把关向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转变,确保风貌特色建设规划的目标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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