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建规〔2012〕136号)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局、公用局):
现将《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你市2012年工作安排报送省厅城乡规划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以打造城市风貌特色为主线,开展“城市风貌特色年”活动,促进城乡规划上水平。挖掘城市内涵,整合特色资源,加强空间管理,打造特色鲜明的精品工程和标志性建筑;健全法规、规章,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规划刚性,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基本目标
----规划设计水平全面提升。优化完善城乡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建设品质提升。规划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要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明显增强。全面完成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明确特色定位和建设目标,完善标准导则体系,有效发挥规划在城市特色塑造方面的引领作用。
----城市风貌特色初步显现。依据城市空间总体框架,建立风貌特色建设项目库,打造一批风貌建筑、风貌街区和标志性景观。2012年,每个设区市新建不少于2个特色风貌街区、2个以上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城市综合体)和1处滨水特色景观区,全面完成城市原点标志建设,建成1个雕塑主题广场或公园,景观环境水平明显提升。
----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出台《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名城保护工程。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谋划开展主要历史街巷两侧历史建筑修缮及传统民居内部配套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环境整治。
----规划管理刚性明显增强。全面落实《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市、县三级建立完善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划管理技术标准。深入推进“三区五线”规划管理,健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开展规划管理标准化工作,规范规划行政许可行为,实现规划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加强规划监管,做到无缝隙、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