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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建城〔2012〕9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解决我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现象,决定从2012年开始连续开展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为此,我厅牵头起草了《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经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请于2012年3月底前,将本地的实施方案报我厅。联系人:翟相斐,联系电话:0311-87805288,传真电话:0311-87805288、87904132。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环境容貌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省城镇面貌实现了大变样,但是城市整体环境“脏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城市人居环境水平,也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容貌的要求。为努力解决城市环境容貌“脏乱”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要求,以“干净、整齐”为目标,以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立足于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媒体曝光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方法,强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攻克一批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难点顽症,全力打造干净、有序的城市整体面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容貌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全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效果明显,基本达到城市主城区环境清洁、秩序整齐的目标。自2013年开始,在确保上一年度整治效果明显提升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加以重点解决。到2015年底,全省城市环境容貌发生彻底改变,基本杜绝城市“脏、乱”现象,达到环境干净清洁、城市整齐和谐的目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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