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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发挥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地的区域、交通优势,建立2-3家省级配送中心、3-5家区域性配送中心,在全省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区域性企业为支撑、地方特色企业为补充的大中小企业联合、高中低端结合的配送网络。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结合原则,根据国家应急与战略储备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做好重点药品品种储备,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调运和供应。
  (二)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
  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药品流通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鼓励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跨区域发展,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有效整合全省药品流通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在现有大型企业集团的基础上,着力培育2-3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跨区域经营的大型医药商业集团,药品批发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75 %以上;培育1家年销售额过20亿,2-3家年销售额过10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总额30%以上。
  支持特色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传统品牌、老字号企业,在突出传统特色的基础上,创新经营理念,发挥特长优势,扩大品牌效益,做精特色品牌经营。支持符合规定的药品零售药店设置中医坐堂诊所,以特色服务促进零售。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现有的基层药品流通网络的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自主选择并入大型批发或零售企业,共享大型企业的品牌资源,或采用联购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结成联盟,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吸引省外、境外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来我省投资,参与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拓展分销业务;积极引导我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收购等多种方式,到省外、境外开展业务。通过对外合作,加快省内外、境内外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融合,促进我省药品流通企业融入全国乃至全球供应链,提升发展水平,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三)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推进跨区域连锁经营。推动优势企业利用品牌、配送、管理等优质资源,通过兼并、收购、加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发展规范化、现代化、跨区域零售连锁网络,争取在跨区域拓展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发挥连锁企业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品牌标识经营的优势,促进零售企业规范经营,树立品牌形象,发挥规模效益。鼓励经营规范、有一定实力的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门店,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大型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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