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园林局:
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 “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防灾减灾主题,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地要紧扣主题,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风险排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重点对燃气、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及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组织对燃气管道设施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灌场、供应站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二是重点加强对社区内有地下空间的建(构)筑物、有施工工地的地段及老化和发生过事故的管段的巡查。三是坚决取缔社区内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依法清理和拆除社区内违章占压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四是结合社区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燃气企业对社区用气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有条件的社区可与燃气企业建立安全用气协管队伍,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摸,督促用户开展用气隐患的整改。
(二)开展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行业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交通车站出入口、下沉式立交桥及排水泵站和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行安全。二是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巡查维护,认真开展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大型市政桥梁等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城市水源水、供水水质的检测检验,确保水质安全。三是督促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单位制订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做好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和有关防灾避险标识的检查、加固修缮及相关设施的检测检验,完善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