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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2〕3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阿坝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阿坝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26号)、省医改办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改革路径,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分别负责)

  2.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290元以上。(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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