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艺术处;责任人:陆小龙。

  16、深化局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认真实施已出台的改革方案。

  责任领导:钟文静;责任处室(单位):人事组织处;责任人:陶丽。

  三、以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和艺术大赛为契机,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建设。

  17、加大杭州本土题材的艺术创作,组织开展2012杭州市新剧节目汇演等各级大型艺术赛事重点作品及青春剧《花影律动》等规划题材创作工作。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艺术处;责任人:陆小龙。

  18、落实新一辑“文化杭州丛书”和《杭州艺览》的编辑出版工作。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艺术处、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责任人:陆小龙。

  四、加强舆论监管,确保文化安全和导向正确。

  19、完善视听评议和报刊审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舆论引导和具体问题的分析评议水平,发挥监督和服务的双重功能。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宣传管理处;责任人:宋健。

  20、做好报刊违纪违规扣点警示工作,认真开展报刊综合质量评估和报社记者站评估工作。

  责任领导:钟文静;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21、加强广告播出管理,组织全市广告播出专项联合检查,促进整体规范。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宣传管理处;责任人:宋健。

  22、创新平台,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公共场所显示屏播放视听节目和车载移动电视、手机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媒体的监管。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影视管理处;责任人:张鹏。

  23、围绕“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第五届西湖读书节。

  责任领导:钟文静;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五、适应发展要求,加强广播影视管理。

  24、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四大体系、七大机制建设,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无责任事故。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处、市广电监测中心;责任人:郑智伟、张利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