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实施“十二五”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实施合理布局、有序分类、功能覆盖。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不断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重点发展护理照顾性养老机构,到2015年,达到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4张以上,其中护理照料型床位的比例达40%以上,全市至少建有1所专门为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并具有养老护理员培训功能的老年养老机构。
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监督和规范。推进国有养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和创新,科学合理地整合现有养老机构资源。加快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建设,争取建设一所5000张床位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在巩固现有集中供养率基础上,改造提升其功能,向社会开放,既提供专业化的机构养老照顾,又为居家老人提供日托、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
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准入门槛,积极引导、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公助力度,到2015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力争达到50%。
(二)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各地要完善“三无”、“五保”老人政府供养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认真做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工作,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做到依申请办理、按月领取、社会化发放。
2、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估机制。一是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是落实机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三是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规范养老服务需求动态评估机制,实现全市养老服务系统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对所有政府资助的养老项目和补贴对象进行科学评估,形成国有养老机构入住评估机制和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确保社会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四是实施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以上标准与评估从2011年起逐步制定出台与试行,到2015年形成完善成熟、全省示范、全国领先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估评价机制。
3、借助信息化技术,建设“数字养老”杭州模式。整合搭建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服务受理号码,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化服务,及时高效地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紧急救援,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形成“数字养老”杭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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