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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切实从源头上、制度上减轻我县农民负担,防止我县农民负担反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16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10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减负领导工作责任制情况。主要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情况。主要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应发给农民的各项补贴、补偿、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等违规现象。

  (四)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及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一事一议组织实施情况,“一事一议”资金特别是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情况,“一事一议”方案监督、审核情况。

  (五)治理乱收费情况。主要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业用水用电、农民建房、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婚姻登记、身份证办理、生猪屠宰等方面有无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现象。

  (六)涉农负担信访处理情况。主要检查对农民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情况,涉农负担案(事)件以及当事人处理情况。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从2010 年10 月中旬开始,至2011 年4 月底结束,采取各乡(镇)全面自查、县抽查、回访3 种方式,分3 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

  从2010 年10 月中旬开始,各乡(镇)根据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10 月20 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本乡(镇)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含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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