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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完成我市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围绕“推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跨越,努力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战略目标,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将市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任务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统筹、细化、分解,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实行统筹抓落实。

  二是坚持分工负责原则。根据全市整体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工作分工,将梳理出的各项工作分解为10个工作板块,原则上1位副市长(副管局长)负责1项工程。

  三是客观公正原则。对各战线和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2012年,伊春市政府绩效管理工程确定为“财源及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交及园区建设,农林特色产业发展,国际化森林旅游城市建设,生态保护建设,商贸及文体建设,城市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平安伊春、民生项目及钼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10个方面。市政府绩效管理工程中除单项目标任务外,各位副市长(副管局长)还须承担共性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共计194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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