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落实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要按照《河北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村庄规划和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县(市)镇村体系规划,确定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需进行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需修编和新编的,要全部编制村庄规划,尚未安排规划编制的,抓紧落实编制单位,组织编制规划。
(二)切实加快规划编制进度。1/1000的地形图和需修改的影像图目前已全部提供,各地要抓紧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每月13日,28日要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编制进度慢的,要重点进行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三)保证规划编制质量。规划编制单位要深入帮扶村调查了解各方面情况,听取帮扶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地确定规划的实施方案。各地规划部门要认真落实推荐示范规划样本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规划成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和审核,征求帮扶村群众和驻村工作组的意见,保证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市)规划部门要对所编制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村庄规划全部进行审查;设区市规划部门抽查抽验不少于当地帮扶村的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地规划编制进展情况,组织对帮扶村规划编制的数量以及规划编制质量的重点抽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情况汇总表
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
设区市
| 帮扶村数量
| 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数量
| 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完成率
| 完成村庄规划数量
|
石家庄
| 451
| 443
| 98.2%
| 0
|
承德
| 275
| 275
| 完成
| 18
|
张家口
| 425
| 425
| 完成
| 0
|
秦皇岛
| 234
| 234
| 完成
| 40
|
唐山
| 513
| 513
| 完成
| 0
|
廊坊
| 287
| 287
| 完成
| 0
|
保定
| 643
| 641
| 99.7%
| 0
|
沧州
| 592
| 592
| 完成
| 0
|
衡水
| 508
| 508
| 完成
| 0
|
邢台
| 533
| 533
| 完成
| 0
|
邯郸
| 549
| 549
| 完成
| 63
|
合计
| 5010
| 5000
| 99.8%
| 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