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4.加强督促领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对“打非治违”任务落实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省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坚决措施,立足职能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重点范围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9个行业领域。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1.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调查摸底,逐户排查,彻底清理。积极参加联合执法行动,配合相关部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对有关部门通报和检查中发现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及时责令市场主体期限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未办理前置许可,擅自开展需经许可的经营活动的,配合相关许可部门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和处理。
  2.严把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依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文件进行审查,对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要充分发挥年检、验照发现问题和收集信息的功能,对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严格把关。
  3.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与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相结合,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将有关“黑名单”信息通报给行业管理部门,共同防范失信者扰乱管理秩序。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监管执法数据的综合运用,分析其非法违法经营建设的特点,协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治本之策,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请各市、省直管县工商局于5月16日前向省局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9月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关于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应随时上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