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坚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传统服务业巩固提升并重,重点打造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统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软件与服务外包六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旅游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时期,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实施节能改造,重点节能项目形成12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局、房管局、城管局〕
2.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全市煤泥、煤矸石和粉煤灰利用率继续保持100%,资源综合利用产值实现翻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城管局〕
3.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随财力增长适当增加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技术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节能管理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2.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年度下达节能目标;组织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参加节能低碳行动。开展能源审计,组织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统计局、质监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